贵州两地任免36名干部
安顺市平坝区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韩冰健同志任黔中新兴产业示范园区对外招商联络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职务;
郑霞同志任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
胡志刚同志任安顺市平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黔中新兴产业示范园区对外招商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振权同志任安顺市平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夏云分局局长职务;
钟韬同志任安顺市平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夏云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彩同志任安顺市平坝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生态移民局)副主任(副局长);
邹美伦同志任安顺市平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接待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
黄冠镧同志任安顺市平坝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房屋征收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煜同志任安顺市平坝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谭荣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平坝区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袁小宁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平坝区档案局(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区档案馆)副局长(副主任、副馆长)职务;
刘德龙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平坝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区农业机械局)主任科员职务;
范小清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平坝区烤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胡志刚同志正式任黔中新兴产业示范园区对外招商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起计算。
镇宁自治县
镇宁自治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2021年1月1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曾应兵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运涛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镇宁自治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2021年1月1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 芳同志正式任镇宁自治县行政学校教研室主任;
李 平同志正式任镇宁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卜庆华同志正式任镇宁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起计算。
镇宁自治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2020年1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志芬同志任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正科长级督学;
周龙同志任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袁静同志任镇宁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国库收付中心(县财政绩效评估中心、县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副主任(副队长)职务;
罗海益同志任镇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谭光政同志任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芳梅同志任镇宁自治县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领仙同志任镇宁自治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
鲁仕法同志任镇宁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副主任;
旷伍元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港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副科长级督学;
陆伟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丁承孝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江龙分局局长职务;
郑仕雄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白英凤同志不再担任马厂镇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镇宁自治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2020年1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熊顺兴同志挂任镇宁自治县卫生和健康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镇宁自治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2021年1月1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运涛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就业局局长职务;
李海建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来源:今日安顺、平坝区人民政府网、镇宁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胡凯瑜 任诗音
统筹:胡莹
编审:王璐瑶
更多新闻